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学位〔2019〕11 号)和2020年9月7日西华大学《关于辅修学士学位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我校2021年辅修学士学位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西华大学在籍本科生;
2、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没有违纪处分记录;
3、成绩优异,未受试读警告、试读处理;
4、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部 门 | 工 作 内 容 | 完成时间 |
1 | 学院、研究生部、教务处 | 修订“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 7月16日前 |
2 | 学 院 | 广泛宣传,组织报名。报考辅修学士学位必须跨学科,自愿报名。申请者填写《西华大学攻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和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留存。 | 7月16日前 |
3 | 学院、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部 | 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报送《接收辅修学士学位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到学工部、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审核。 | 9月 |
4 | 学院、计财处、教务处、研究生部 | 攻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到辅修学士学位所在的学院领取“辅修学士学位”入学报到通知单,到相关部门报到。 | 9月 |
5 | 学院、教务处 | 安排教学工作,下达教学任务。 | 9月 |
6 | 教务处、学院 | 按批准的培养方案实施教学。 | 9月 |
附件3:西华大学2021年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