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航空航天学院发稿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401

 



各位同学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 2022 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对象

未参加 2021 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 2021 10 月之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动态调整方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采用“线下申请审核+结果导入系统”的方式进行。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有此类情况的学生提交《附件3: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到班长处。——427日中午12:00

2、班级综合量化测评,民主评议、上报名单。——42812:00

3、学院初审。——42817:00

4、学院公示。——430-56日(3个工作日)

5、上报学校。——58

、认定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西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 修订)(附件 1)的要求开展 2022 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认定工作。

2班级评议人员原则上应为 2021 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的人员。

3各班级认定困难等级划分应与本班级 2021 年秋季学期《西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测评汇总统计表》中困难等级划分一致。

4按照相关管理规定,2021—2022 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在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才可以在 2022 年秋季学期申请 2021—2022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们自行检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2021 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通过情况,如果有已参加了 2021 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但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审核状态处于中间状态(学校未审核通过)学生的情况,须填写《2021-2022 学年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附件 6),并在备注栏备注“2021 年秋季学期已认定”。

五、材料上报要求

1.2021-2022 学年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附件 6)中红色标注字段为必填内容。

2须在 428日前将附件 2(电子档+纸质档)、附件 3(纸质档)、附件 4(纸质档)、附件 5(纸质档)、附件 6(电子档) 报辅导员


附件:

1西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 修订)

22021-2022 学年西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3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西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测评表

5西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测评汇总统计表

62021-2022 学年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

2022 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附件.rar



西华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2022 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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