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航空航天与智能装备学院 (含西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府研究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王单来源:航空航天与智能装备学院发布时间:2026-03-27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航空航天与智能装备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无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方式

1.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26330启动,采取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差额复试等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说明。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复试科目

1)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体系、 核心理论掌握程度及实践应用能力。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长2-3小时, 60 分合格。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 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①外语能力测试(50/30分合格):含听说能力考核,每位考生5 分钟左右。

 ②专业综合面试(150 /90 分合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 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 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 力。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两 门,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重复,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每门笔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 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资格认定,需加试合格后再参加复试。

3)思想品德考核:重点考核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学术诚信、遵纪 守法等,通过综合材料审查与面试考察进行,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 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开展,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 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具体由西华大学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构成:总分300=专业课笔试100+综合面试200 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值)×100×60% +(复试总分/300×100×40%(计算精度: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 位小数)

3.录取实施规范

1)复试组织要求:同一二级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须统一命题 标准、评分尺度及考核流程;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一年。

2)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 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录取排序规则:按总成绩降序录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初试总分、业务课二、业务课一、外国语成绩。

4.计划调整办法

追加计划录取:优先从本专业复试合格生源中按总成绩递补(已被 其他高校拟录取的不再替补),无合格生源时可调整至其他已复试合格生 源充足的专业。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26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考生到学院指定的地点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一张(贴体检表)。学院核查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复试安排表,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考生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标注:“此复印件确认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签名。

2.学院负责组织复试。

3.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西华大学医院进行体检。

4.学院负责接收《西华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体检表等有关材料,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接收调剂生办法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规范开展调剂工作。

1.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同属一个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具体范围如下:

调入专业代码及名称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术学位)

0801 力学

0802 机械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5800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0858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0854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0855机械(专业学位)

086100

 交通运输

(专业学位)

0861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854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0855机械(专业学位)

082800

 农业工程

(学术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属同个学科门类均可

 (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095100

 农业

(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属同个学科门类均可

 (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致。

5.统考科目调剂原则:

1)英语一(201)可向英语二(204)调剂;

2)数学一(301)可向数学二(302)或数学三(303)调剂;

3)数学二(302)可向数学三(303)调剂。

6.照顾专业(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农业工程0828)考生的调剂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办理。

7.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8.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责任制度

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复试结果负全面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2.监督巡视制度

严格规范复试过程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设纪律监察组,牵头组织保密、纪检等相关人员,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3.考风考纪及违规处理

各二级招生单位须严肃查处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信息。

对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依法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4.信息公布制度

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须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复议制度

学校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经调查属实的投诉、申诉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责成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公开申诉电话。学校监督电话:028-87720075;学校监督邮箱:yzb@mail.xhu.edu.cn

八、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

秘书:研究生秘书

九、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

组长:学院纪检员

本实施细则由西华大学航空航天与智能装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西华大学航空航天与智能装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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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秀兰

编审: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