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航空航天学院发稿时间:2023-11-10浏览次数:899

航空航天学院全体同学: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西华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22-2023学年课程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专业前30%且获得两次校内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一般困难及以上。

      6.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以学生提供国开行贷款系统贷款信息截图或贷款合同复印件为准。

      7.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东方希望公益基金会”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年。

三、奖学金名额

全校共计43个名额,按照“普惠名额+特惠名额,确保全覆盖”的分配原则,根据2023年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以及各学院符合条件学生人数的摸排情况,我院分配名额1名。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

根据本学院的名额,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学院评审小组按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初审名单须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后,将拟奖助的学生初审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三)资金发放

学校将于2024131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11135

(二)材料报送内容

1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详见附件2,需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报送邮箱:18123853@qq.com和纸质版报送8A523);

2)初审通过学生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填写说明见申请表第二页)及支撑材料。包含2022-2023学年课程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专业前30%且获得两次校内奖学金易班网页截图;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一般困难及以上易班网页截图;学生提供国开行贷款系统贷款信息截图或贷款合同复印件,报送8A523

附件2: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附件3: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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